(转自网易财经)王石该不该道谦? 2008-05-24 12:04
5月12日,四川汶川发生了8级大地震,万科集团快速的响应了四川灾区的需要,捐出200万元,但是,有不少的网友在网上纷纷批评王石,认为200万与万科这个明星企业,与王石这个公众人物的形象不符。
对此,王石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“万科捐出200万是合适的、慈善不应成为企业的负担、普通员工捐款以10元为限”的博文,引来了更多的网友讨论,对王石的观点进行反驳的有之,谩骂的就更多。网易股吧网友“天敌无下”连续发表了四个帖子表示支持王石。
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,王石终于在5月21日向广大网友致歉。王石真的需要道歉么?请看网友天敌无下的观点:
捐款不是企业最大社会责任
首先,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是对股东负责
是持续永续的为股东创造价值。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经说过,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且只有一项,那就是为股东负责,遵守法律,赚取利润。依据这种理念,王石作为一家上市的公众公司的董事长,就要对数十万计的万科股票持有人负责。万科集团总部捐款人民币200万已是万科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。捐款太多,会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影响,对股东来说,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!
其次,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是对职工负责
保证职工的健康、安全和工资福利。目前国际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包括安全卫生、工作时间、工资报酬等方面的一系列行为准则,其中企业用工、工资、工作时间和职工加班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。王石只是要求员工在公司内的捐赠不必超过10元,是体恤员工的生活。但并没有要求员工不在公司进行外私人捐款。
再次,慈善募捐只是企业社会责任中很小的一部分
社会责任现在往往是和慈善挂钩,这是不对的。企业给社会创造的价值和肩负的责任可以包括就业机会,纳税能力,社会福利贡献等等。当然,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在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,回馈社会也是应该的。万科首先捐款200万,并在随后批一亿元支援灾区重建。
如上三点,万科在“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”允许的范围内,履行企业公民的最大职责,因此要求王石道歉是没有理由的。
现场救援不是万科的特长
地震现场搜救需要的专业技能,需要现场探测、挖掘、医护等;显然这些不是万科能够承担的,应该由其他专业机构代劳。万科贸然进入,只会救灾工作带来负担。
万科更加擅长灾后重建
灾后重建涉及地址勘探、建筑整体规划。万科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。自地震发生以来,万科一直密切关注各方面信息,寻找对灾区最有价值的努力方向,尤其是寻求能发挥万科专业优势的具体项目。为此多名公司管理人员、技术骨干及外聘专家先后赴救灾现场了解情况。
综合现场和其他渠道收集到的信息,万科认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,将是一个长期的持续过程,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和援助,而万科参与该项工作能够发挥自身特长。
作为一家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,万科本身具备较强的区域规划、建筑设计及组织实施的能力;万科在全国拥有多家分支机构,在动员、组织能力上具有一定优势,且万科在成都设有子公司,也能为实施援助提供便利。
万科制定了灾后安置、修复和重建规划
1、以绵竹市遵道镇为重点;该项工作为纯公益性质,不涉及任何商业性的开发;
2、净支出额度人民币一亿元以内参与上述工作;
3、上述费用将在未来3 到5 年内,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支出。
王石、万科发挥自身特长,积极参与灾后重建,因此王石无需道歉。
慈善是持续性事业
难得是一辈子做好事
对于企业而言,更是如此,只有保证长期、健康地发展,才能“将慈善进行到底”。因此,无论是赈灾、还是扶贫、或是保护生态平衡,都应该量力而行、不能使之成为负担,更不能硬性攀比、贪图虚荣。
网上盛赞的、中华慈善总会收到的那笔匿名公司的5000万捐赠,的确值得我们尊敬。
还有王石博文中“秘书长联席会形成统一意见:对学校的重建和学童的支持将持续,而不是一次过;各协会的企业家不仅出钱,还要出精力、时间参与学校的重建和恢复教学秩序的工作。”这都是大爱、深爱的表现。
万科公益事业一览
2003年捐助西拉萨盲童学校34万元;2005年印度洋海啸员工募捐12万元;2005年万科子公司捐资助学10万元;2005年深圳市龙岗区万科城实验学校捐款100万元;2005年捐款20万元援建贵州黄平县苗陇乡希望小学;2007年5月份给龙岗区慈善基金会捐款100万;2008年南方雪灾万科捐款100万元。
王石、万科长期坚持慈善助学,汶川地震亦及时出手援助,因此王石无需道歉。